2023.08.21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获悉,8月19日,浙江省平湖市颁布《关于推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定见(试行)》。
文件指出,沉点推动工业领域企业屋顶光伏利用覆盖,补齐公共构筑、院校、医院、贸易、农业、交通等领域光伏利用发展短板,推动分散式风机落地建设,索求“农光互补”等项目建设模式,激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加大社区居民光伏集中连片开发力度。
对新增分散式风机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尝试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现实发电量赐与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本定见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推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定见(试行)
各镇街路,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元:
为有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指标,加快构建我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系统,持续推动全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凭据《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能源〔2021〕152号)、《浙江省两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规划》(浙政办发〔2022〕60号)心灵,结合我市现实,特造订如下政策定见。
一、支持散布式发电可持续发展
沉点推动工业领域企业屋顶光伏利用覆盖,补齐公共构筑、院校、医院、贸易、农业、交通等领域光伏利用发展短板,推动分散式风机落地建设,索求“农光互补”等项目建设模式,激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加大社区居民光伏集中连片开发力度。对全量数据接入平湖市电力负荷治理中心统一治理、统一调控的散布式发电项目赐与补助政策支持。
(一)对新增工贸易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尝试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现实发电量赐与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对学堂、医院、党政机关、村社区、景区、车站等公共构筑及公建设施新增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尝试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现实发电量赐与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三)对新增“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尝试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现实发电量赐与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四)对社区居民集中连片散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尝试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赐与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
(五)对新增分散式风机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尝试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现实发电量赐与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激励发展拥有示范意思和有效调峰作用的新型储能及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以试点示范带头储能高质量发展,科学疏导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
(六)对投资单体容量2MWh及以上,且储能投资方在本地累计储能建设须达到5MWh及以上拥有示范意思的用户侧典型场景储能项目,且全量数据接入市电力负荷治理中心统一治理、统一调控的,经登记建成投运,按不超过现实设备投资总金额的8%赐与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300万元。
三、支持“虚构电厂”柔性负荷调控
激励工贸易领域发展空调等负荷柔性可调节设备的聚合调控刷新,扩大“虚构电厂”聚合的负荷总量,提升全市柔性负荷调控能力。
(七)对平湖市电力负荷治理中心提议的部门需要响应邀约,凭据“虚构电厂”平台统计的响应负荷评价,判断为响应有效的,按均匀响应电量赐与不高于3元/千瓦时的补助。
(八)对空调等负荷柔性可调节设备装置智能节造设备的单元执行一次性装置补助,凭据柔性最大可调节能力(以中央空调为例:造热<造冷>总功率*20%推算)按不高于50元/千瓦进行补助。
四、支持智慧楼宇节能刷新
打造平湖市智慧楼宇示范利用,积极推广合同能源治理、综合能源服务等节能服务模式在城市楼宇的利用。
(九)对寂仔构筑的智慧楼宇节能刷新项目经审核,达到智慧楼宇节能模式要求,且全量数据接入市电力负荷治理中心统一治理、统一调控的,按项目现实投资赐与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20万元。
五、支持村落公用充电桩设施建设
美满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四五”布局规划,科学布点公用充电设施。
(十)对切合规划建设,并接入“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村落公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按额定充电功率和年度现实充电量赐与补助,补助规划另行造订。
六、有关要求
(十一)光伏项主张构筑物(构筑物)必须切合有关规划,并达到安全要求。村落社区户必须切合村庄规划,装置光伏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并经镇街路天然资源和农业部门审核赞成后,上报市发改局登记。
(十二)严格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要求和运行效能。光伏组件转换率多晶硅须达到18.4%以上,单晶硅须达到20%以上;新型储能项目应依照工作寿命10年及以上设置,重要设备机能应切合国度有关尺度规范;选取锂电池的新建电化学储能电站,准则上互换侧效能不低于85%、放电深度不低于90%、电站可用率不低于90%、充放电次数不低于6000次。
(十三)补助项目需经投资单元申报、市发改局会同财政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审核。
(十四)第七、八、九、十条项目补助资金起源为上级补助。
(十五)本政策定见涉及补助项目领域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竣工投产的绿色低碳能源项目。光伏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仍执杏锥平湖市人民当局办公室关于新一轮激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定见》(平政办发〔2021〕67号)。本政策定见与我市其它政策有沉叠、交叉的,按从优、从高、不沉复的准则执行。
(十六)本定见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
平湖市发展和鼎新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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